2008年6月4日1时20分,中鸡交警中队民警在夜间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AK2017的假牌黑色红旗小轿车。该车发现巡逻警车后迅速向中锦路逃去,巡逻民警发现该车行踪可疑,随即追到中鸡镇十字路口西侧100米左右将该车截获。民警刚下车盘查时,坐在该车后排的两名男子迅速将车门打开逃跑,在检查该车驾驶员时发现无证驾驶,副座上的一名男子支支吾吾在包内取出与该车毫无关联的两个行驶证,民警随后对该车进行检查,并在车内发现砍刀、斧头、板手、大量手机等物品。中鸡中队民警立即和中鸡派出所取得联系,现场对该车进行详细检查,除发现上述物品外又查出迷药、针剂毒品、假钞、香烟等可疑物。经查这两名男子分别是米脂的王二章、佳县的贺爱军,在大柳塔作案后准备返回榆林,行至中鸡时被中鸡交警中队民警查扣,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