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以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全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为主线,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强化监督考评,推进依法行政。
全面安排部署。2月份,县政府办印发了《200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4月初,县政府召开了全县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对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和对全年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去年建立县乡两级政府和县级各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上,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科学设置执法岗位,明确执法责任人,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指导、督促下属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新颁布生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
开展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考评。县政府办印发了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标准。该标准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内容分解为四大类25项,每项都有明确的目标任务和相应占分,便于全面监督考评。
全面实行政务公开。要求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确定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完成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及时公开政务信息。
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要求,理顺县政府法制机构职能、性质和编制,从全县范围内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法律水平高的同志充实到法制机构中。同时,要求县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均要设立法制股室,配备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