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
春暖花开,万象更新。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像和煦的春风吹拂着祖国大地,像甘甜的雨露滋润着广大农民的心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推进农业机械化是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的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稳步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研发。继续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类,提高补贴标准,将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到所有农业县……”为了把党中央的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好,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用现代农机技术装备农业,推进我市现代特色农业跨越式发展,市农机服务中心经过积极工作,多方努力,争取到中省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700万元,其中中省财政补贴资金200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资金700万元,全部用于2008年全市农民购买农机具的资金补贴。我们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战略思路,研究制定了《榆林市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将农民朋友们关心的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标准、补贴程序、供货方式、售后服务等有关事项告知你们,请你们按照相关规定,到各县区农机局或农业局办理具体购机手续。
2008年实施补贴范围覆盖我市12个县区,市农机服务中心将中省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次性下达各县区。补贴机具种类必须是列入《陕西省2008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的机具,包括:拖拉机等农用动力机械;耕整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马铃薯种植和收获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主要粮食作物田间作业机具和加工机械等。补贴标准从事农田机械化作业机具是补贴的主要内容,项目内购买拖拉机补贴产品应配套农田作业机械,每台主机至少配套2台田间作业机械。北六县动力机械补贴资金要占总补贴资金的70%以上。为了配套完成中、省购置补贴项目,加大补贴力度,除中省补贴资金外,市级财政将对《目录》中的机具也进行补贴,中省市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农田作业机械类中省市补贴标准45%左右。加工业机械类农民常用的粮食加工和秸秆饲草加工机械,中省市补贴标准可达50%左右。市农机服务中心确定的发展特色农业的重点乡、重点村将从政策上予以倾斜补贴。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的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户,一户只能享受1台主机和3台配套农机具的补贴,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只能享受2台主机和6台配套农机具的补贴。补贴顺序以报名的先后为序,直到资金补贴完为止。
补贴程序实施区内的农民(农场职工)购买补贴机具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向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必须由本人填写原始报名册和购机申请(协议)书,严禁代签;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购买补贴机具时,须持有效法人证件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必须由法人填写购机申请表。购机户联系电话要准确、真实。
县级农机部门确定购机者名单、购机型号和数量,经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市农机中心。经审核无误后,向供货企业下达“供货通知单”,缴纳机具差价款并组织供货。
售后服务与监督为了强化对补贴的农业机械质量的监督管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县级农机部门和供货企业要做好售后服务。农民的投诉处理工作主要由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如果县级农机部门处理不到位的,可向榆林市农机质量监督投诉站投诉,投诉电话:0912-8135091。
农民朋友们,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政府强农惠农的好政策,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为此,我们郑重承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资金补贴到位,确保补贴实惠不折不扣兑现到农民手中,让政府放心,让农民满意。
榆林市农机服务中心2008年4月24日
单位:元拖拉机类
机具型号 销售价格 中省补贴 市级补贴
8-15马力手扶拖拉机 3400-6475 1100-2000 50015-24马力拖拉机 9310-19850 2500-3500 100025-35马力拖拉机 18900-38900 6000-9000 200040-55马力拖拉机 31000-64900 10000-15000 300060-72马力拖拉机 52900-91000 17000-19000 400075马力以上拖拉机 63200-367600 20000-23000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