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佳县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的创新,从八方面入手进行监督管理,全力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人事调动集体研究、财务支出会审联签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制定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出访、考察,配偶子女到境外旅游等备案制度。二是规范和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 “备案制”、“准入制”、“廉洁承诺制”,实行项目法人制,进一步健全建筑市场监控体制和信用体系。并将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实行区域性联合采购,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率和社会满意度。三是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推行事业单位“事务公开、财务监管、物资采购”三项制度。四是健全审计结果的运用、处置机制,加大对履行经济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的调查、处理、处分力度,逐步推行效益审计,对掌管财政资金分配权较大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较多的单位、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近期拟提拔的后备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五是制定招待费、车辆使用费限额规定。根据各乡镇、各部门、各事业单位和学校基层站所的业务量,合理核定全县240个单位的招待费、车辆使用费的限额标准,明确规定了接待的范围和标准。县级机关在业务往来中一律不得相互宴请,严格控制全县的招待费、车辆费总量。六是严把小汽车购买关。严格控制单位小汽车编制和购车标准,购车单位在现有编制的前提下,提出购车原因、资金来源、车型等书面申请,经廉政办、财政局审查后,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批。七是建立领导干部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制度,促使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自省、自警、自重,增强其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民主执政的自觉性。县纪委对年初新提拔任用的科级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谈话对象进行廉政承诺,并要求他们用实际行动履行诺言,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八是利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廉政文化建设,注重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校园活动,使“讲廉政、树新风”活动在社区、家庭、学校和农村广泛开展起来。
